唯有“三常”,方能“拒腐”
唯有“三常”,方能“拒腐”
“拒腐”并非简单的抵制腐败,而是指党员、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保持一种清廉、自律的态度和行为。这种态度和行为并非一蹴而就,而是需要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的坚持和锤炼。在当今社会,腐败现象屡见不鲜,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。那么,如何才能拒腐呢?唯有“三常”。
要有常怀敬畏之心。敬畏是一种对事物、对道德的尊重和敬畏之心。作为一名干部,应该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,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心。只有时刻保持敬畏之心,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时刻保持自律的精神。敬畏之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,更是一种信仰,它要求党员、干部要时刻以党的事业为重,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,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。
要有常守规矩之矩。规矩是一种行为准则,是一种道德底线。作为党员、干部,要时刻遵守党的纪律规矩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。只有时刻守规矩,才能避免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。规矩不仅仅是一种制度,更是一种责任,它要求人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,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榜样,带动身边的人共同遵守规矩。
要有常思贪欲之害。贪欲是一种无止境的欲望,是一种不正当的追求,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时刻警惕自己的贪欲。同时,要时刻警惕贪欲之害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时刻保持自律的精神。贪欲不仅仅会毁掉一个人的前途和事业,还会毁掉一个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“拒腐”不仅是个人的事情,更是整个社会的事情。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做到“拒腐”,社会才能更加公正、透明、和谐。
“三常”是拒腐的关键所在。只有在敬畏之心、规矩之矩、思贪欲之害方面都做好,才能真正做到拒腐。只有坚持做到“三常”,才能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职责和使命的重要性,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,使自己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、为党工作、为社会做出贡献。(通讯员/袁好)